少盖两个章子,对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来说省了不少事。为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方便职工办事,自2015年10月1日起,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不需要单位审核盖章。
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不需要单位审核盖章。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再填写“青海省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提供授权《委托书》。
在此之前,一张提取审批表除了填写个人公积金账号外,单位公积金账号及提取原因也要填写,还要单位盖章,如果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则需要夫妻双方单位盖章,对于一些工作繁忙的职工来说,来回盖章要花去不少时间。“这下我办理住房公积金就轻松不少,不需要再往单位跑了。这么为我们着想,心里暖暖的。”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王女士说。

(实习编辑:丁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