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社已连续举办了五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配套活动,社去年继续举办了“2025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征集活动”,评选出了一批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创新案例、创新方案和创新产品,并评选出了一批对促进我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与建议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论文。

为了让更多政法机关了解和选用最新的创新案例、解决方案、创新产品和技术,推广这些获奖论文中的新观点新经验,社编辑整理并出版了《2025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获奖论文汇编》。

该书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本期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创新案例之“公益诉讼之社会救助智慧监督系统”》

公益诉讼之社会救助智慧监督系统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一、概述

新时期,检察机关面临部分自侦职权剥离,公益诉讼职能新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拓展等新局面。随着社会经济与法制环境的不断发展以及公众权利保护意识的持续加强,公益诉讼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承担着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行使公共利益维护的职责。

深化公益诉讼能力成为了检察职能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利州区检察院来看,现有的公益诉讼线索除少部分来自于社会热点、控告申诉等之外,主动线索发现仅局限于环境污染类等的有限业务范围,监督线索匮乏已经成为了制约工作创新发展的主要问题,因此,在公益诉讼业务发展过程中,要持续加强监督主动性、持续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业务,则必须加强检察机关线索发现和挖掘能力。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及相关信息技术的不断提升,为破解线索发现提供了新的思路,使检察机关不仅能发现线索,而且能发现较高监督价值的、社会效应好的线索。

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新增职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英烈保护等领域已经有相关典型案例,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开发的公益诉讼之社会救助智慧监督系统在国有资产保护监督方面提供了一次良好的实践机会,并将以此为基础,不断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各领域的法律监督工作。

二、背景

在低保救助过程中,有部分实际申领者不符合救助的条件,存在以下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

1、低保人及同一家庭成员在担任法人、股东、公务员事业编制等情况;

2、家庭收入不符合,有大额缴税、拥有机动车辆、拥有多处商业房产,有超出申领收入水平的支出等;

3、低保人已经死亡或者在服刑中;

4、申请时符合,不符合条件后没有及时停止申领等。

通过对以上可能存在的冒领低保的要素进行分析,可以将不符合低保申领条件的类别分为两大类,分别为:身份不符和经济条件不符,围绕这两大类别的持续深入研究,结合利州区检察院与各行政单位的数据对接进程,系统在边验证边完善边出成效中逐步成型。

三、核心技术

公益诉讼之社会救助智慧监督系统是一种对海量社会救助数据、社会公共数据、行政数据等数据源进行大数据分析,从而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的软件系统。该系统在服务公益诉讼部门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了“智能排查、深入调查、有效监督”的工作模式。将检察监督从个别、偶发、被动的监督,转变为全面、系统、主动的监督,实现了传统检察向智慧检察的转型升级,实现了监督效率和监督效果双提升。

系统的研发分为以下四步展开:

一、对接和管理各类公共数据。该系统收集了全量公开低保救助人员数据,并对接和整理户籍、车辆、工商登记、公积金、社保等相关数据,在对以上这些数据进行分类研究后,针对不同的数据源格式,采用不同的源数据管理方法,实现对各类行政数据、公共数据的要素化梳理和信息点提取,以便计算机进行分析和检索;

二、提炼检察监督点。根据社会救助申请条件,检察院业务专家比对在实际申领过程中人工研判出来的违规行为模型,将违规申领的要素条件进行整理,并通过软件开发建立违规条件库;

智慧检务篇 | 创新案例之“公益诉讼之社会救助智慧监督系统”

三、智能分析和处理。根据设置的检察监督违规点,系统采取数据对比碰撞、分层检索、挖掘统计等方法对各类分散数据进行融合分析;

四、系统介绍

公益诉讼之社会救助智慧监督系统通过分析申领人的身份信息和经济条件信息,将申领人的工商登记数据、公安数据、公职人员信息、房产车辆登记数据、公积金社保数据、刑事人员等数据,对比碰撞低保发放数据,从而发现违规申领低保的线索。

对社会救助申领数据和公安、工商注册等数据进行碰撞,分析低保人本人是否死亡,低保人及同一户口人员是否存在担任法人股东、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存在。通过对社会救助数据和大额缴税、房产、拥有机动车辆等数据进行碰撞,分析申领人及家庭经济条件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五、运用成效

(一)系统有效的服务业务

随着系统应用的持续深入,软件功能不断与公益诉讼业务需求相融合,本系统的开发过程做到了随着业务办理力度的加强、业务细节的逐步明朗、对各类数据认识的不断加深的同时,软件开发的功能类型和细节同步得到充分的完善,从而大幅提升了软件服务和支撑业务的灵活性,实现了“基于业务、服务业务、提升业务”的开发目的。

(二)提升公益诉讼能力

公益诉讼是检察院机构改革中新设的职能,因此必然需要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深入探索和创新公益诉讼职能的业务效能,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大数据思维发挥监督职能,提升检察工作效率,提高公益诉讼能力,有效打击了较为普遍的冒领低保及其他违规申领社会救助的现状。取得较好的社会影响,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同时,有效履行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责。

(三)可复制推广

公益诉讼之社会救助智慧监督系统在广元市利州区的应用实践充分证明,检察机关有能力发现人民政府行政职能中社会救助业务存在的确实问题,而且在发现已有问题的同时,也有能力对未发生的违规问题进行预防和报警,检察机关为政府施政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利州区检察院在与省内外各级检察院的交流中,基本掌握此类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构建的监督模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通用性。

同时,本系统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可扩展性,围绕公益诉讼监督领域中关于社会救助的其他具有广泛社会价值的业务类型,比如在廉租房使用、扶贫资金流向等等领域,本系统都提供了充分的可扩展和升级空间,最终将发展成为公益诉讼大数据监督的全业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