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俭贵身为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张四平身为中共党员,党性缺失,目无党纪国法,该二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高利放贷获取高额经济利益……”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宣传政策、厘清责任、强化监督、严肃问责、以案促改等方法措施,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金融活动清理整治,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政策宣传。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法纪意识为目的,督促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通过集中学习、发布宣传信息、进村进社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的新形式新特点及其危害性、敦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通告等重点内容,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明政策、知底线,提升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自觉做到遵规守纪。
明确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区委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实际,聚焦务实推进全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金融活动清理整治,紧扣责任落实、政策学习、干部监督管理、对照自查、案件查办等关键环节,厘清工作责任,研究梳理并明确8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持续深入推进自查清理列出了清单,明确了要求;为纪检监察系统精准高效开展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
常态推进监督。由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负责本乡镇、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派驻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组建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联动督查等方式,常态推进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梳理、督办整改存在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倒逼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落实落细自查清理各项工作任务,着力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从严执纪问责。把清理整治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问题线索,严查严办、快查快处,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先后查处了参与非法集资的党员干部6人,开除党籍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责令辞职1人、终止党员权利1人,有力维护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秩序。
强化教育治本。有效发挥廉政教育治本功能,把警示教育作为重要手段,结合发案动机、经过、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对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法纪意识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先后通报曝光3起4人,达到了通报一个、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时,加大“以案促改”力度,针对已查处案件,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问题,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织密织牢了监管网络。(董永锋)


